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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体: 小 中 大 | 打印 发表于: 2008-9-05 15:34 作者: chhx1875 来源: 药物临床试验网
QUOTE:
原帖由 chhx1875 于 2008-9-6 09:24 发表 [url=http://www.druggcp.net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]http://www.druggcp.net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url] 最初签定协议,准备机构启动之前我看不到药品包装,等到启动后发现包装不符合要求,我能让申办者把药物返回重新包装吗?我想这责任主要还是在组长单位,在设计之初就应该把每个环节考虑仔细,万一因为这个原因导致最 ...
最新回复
行云带雨 (2008-9-05 15:40:47)
chhx1875 (2008-9-05 15:47:59)
龙行天下 (2008-9-05 15:52:57)
例如*********/**********,并注明有效期,用法用量,保存条件及临床试验专用及临床批件号。
skypetbaby (2008-9-05 17:11:34)
如果有作假的嫌疑,那查处还不是一查一个准?
可以从生产厂家调取生产记录,包装记录,以及发货记录,检验操作记录,以及操作人员报道表等等。这些都是紧密相扣的。而且大部分是gmp规定必须保存的。
原来也考虑过这个问题,我在操作中一般都会提供一份质量证明文件给基地,包括生产的资质、产品检验报告,包括各药品有效期截止时间,药物发放截止时间,以及发放药品外观检查,对患者的提示,等等。但在药品的包装上一般都没有批号。
天河飘涓 (2008-9-05 20:00:14)
chhx1875 (2008-9-06 09:19:31)
可是药监局检查的人说必须注明,他说机构知道可以,只要研究者不知道就行,所以药检报告不需研究者审核,个人觉得不是很妥!
一般情况下我只向申办者索取药检报告,开放性和单盲试验都不存在什么问题,可是双盲双模拟大多数提供的药物上只有随机编码,根本看不到批号
chhx1875 (2008-9-06 09:24:03)
所以我经常跟申办者提议选择组长单位要慎重!
skypetbaby (2008-9-06 10:33:05)
能具体说明么?
好让我们以后再制作过程中,不要犯同样的错误!
chhx1875 (2008-9-08 15:01:47)
alex120 (2008-9-08 15:32:57)
一般我们是不印的 如果需要的话 用不干胶贴即可
其实正如楼上一位朋友所说,这个就是形式,想造假,有这个批号也没有用!
SFDA关于标签的要求不是很明确,很多专家的意见也不统一,哎~
难做啊~~
alex120 (2008-9-08 15:34:36)
QUOTE:
包装不符合要求可以要求申办单位复核,不过如果就你一家机构的话,不是原则性问题,我想还是不要麻烦了吧?尤其现在各家中心对于某些事情的认知不同,有些东西很难统一,但又不得不统一,~~~~~~~~chhx1875 (2008-9-08 15:44:42)
chhx1875 (2008-9-08 15:51:53)
[ 本帖最后由 chhx1875 于 2008-9-8 15:53 编辑 ]
Atlantis (2008-9-09 16:15:20)